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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的通知

作者:党委(校长)办公室      编辑:王鸿祥      发布日期:2021-06-15 

各单位:

《青岛科技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教代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已正式印发。现就做好《规划纲要》解读和进一步论证、完善本单位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划纲要》解读落实

《规划纲要》总结了学校的发展基础,分析了现阶段发展环境、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明确了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确定了“一年全面起势,三年取得突破,五年塑成优势”的战略部署,到“十四五”末建成“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引领行业进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对2035年进行了展望,提出建成“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综合实力跻身全国高校100强的远景目标。《规划纲要》是学校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奋斗的目标引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规划纲要》,深度解读《规划纲要》,扎实推动《规划纲要》落地实施。

二、完善本单位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

“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两级三类”“1+10+N”规划工作体系编制,包含1个学校总体规划,10个专项规划和若干部门、学院规划;专项规划是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在各个重点领域的细化分解,学院、部门规划是学校规划在各单位的具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进一步论证并完善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承担的专项规划(由牵头部门负责),于6月30日前,将规划电子版发送至yjs@qust.edu.cn。

下一步,学校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专题解读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和部门规划。按照“1+10+N”的规划编制思路,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部门(学院)规划汇编成册,作为全校“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手册。


联 系 人:王  帅  王鸿祥

联系方式:88959098  88956001

电子邮箱:yjs@qust.edu.cn


附件:“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情况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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