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科学有序、信息畅通的工作推进机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信息反馈内容:
1、学校办公室安排、部署、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体现为上下反馈、逆向反馈和平衡反馈等。
2、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工作的成效以及影响目标完成的突出问题。
3、在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创新办法以及值得推广的经验。
4、要求及时上报的工作信息。
第三条 工作信息反馈方法:
1、进行工作反馈时,各科室按照“归口反馈、逐级反馈”的原则,按交办方的要求采取电话联系、当面汇报、发送邮件、书面报告等相对灵活的方式进行反馈。
2、必须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或不宜公开的事宜,由各分管领导直接向主要领导随时汇报。
3、每项具体工作完成之后,承办人员必须如实向分管领导或交办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周须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汇报)。
第四条 工作信息反馈要求:
1、实行工作信息反馈把关制。每项反馈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坚持谁把关谁负责。
2、为了保证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内部层层监督与他人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机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学校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