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专题会议组织实施办法
青科大党办字〔2023〕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题会议的组织管理,严格学校会议议事程序,提升会议质量和效能,制定本办法。
一、议题酝酿
议题责任部门应在会前进行广泛的调研论证,按照“本单位-部门间-参会领导-主要领导”等四个层面,通过线下方式依次进行广泛的调研论证、意见征求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做到“应征求尽征求”,确保议题论证充分、酝酿成熟。
对内容涉及业务面较广的议题,分管校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先行研究,形成统一意见或建议方案后,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其中,涉及行政事务的,需经校长同意后,再向党委书记汇报。
二、议题确定
议题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议制度,议题确定一般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按照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确定的议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明确议题责任部门,由议题责任部门具体履行议题论证、酝酿等相关程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议题;由职能部门主动提出的议题,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充分征求其他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后,呈报主要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议题。
对专题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等事项,需按程序将研究结论提报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具体按照《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青科大党字〔2022〕85号)、《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青科大党字〔2022〕86号)规定执行。
凡未经充分酝酿、未履行相关程序的议题,不予安排上会。
三、会议组织
(1)会前准备。议题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在履行相应程序后,于会议召开3天前,将议题资料汇总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报会议主持人提前审阅。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同意后,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工作安排,由办公室提前1天通知参会人员。
(2)会中组织。参会人员一般应包含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议题责任单位负责人、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召开时,由分管校领导或议题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一般应包含议题的背景、调研论证情况、讨论酝酿情况、会议决策事项、工作建议或方案等内容。会议召开时,原则上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
(3)会后落实。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议题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形成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应包含会议召开背景,会议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会议议题或研究事项,会议结论或工作要求,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基本要素。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签后,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下发。下发对象为相关校领导、议题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学院等。
党委(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开展督查督办,责任部门应按要求限时办结,并将办理情况按要求通过OA系统汇总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呈报主要领导审阅。督办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
四、材料要求
议题全部材料需书面提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核,内容一般应包括议题背景、议题简述、政策依据、调研论证情况、沟通酝酿过程、需研究的事项、建议方案等。按照“谁提出议题、谁提供材料”“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会议材料应做到论证科学、格式规范、文从字顺,内容应见人见事、数据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未提供议题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安排上会研究。
材料格式应严格规范,一般要求如下:文章题目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一级标题用“黑体”3号、二级标题用“楷体-GB2312”3号、三级标题用“仿宋-GB2312”加粗3号、四级标题和正文用“仿宋体-GB2312”3号,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3号。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
青岛科技大学专题会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