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系列活动,2022年7月5日下午,在崂山校区第一报告厅举行了第三期《法治讲坛》,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开展普法宣传,由尤尼泰振青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张颖臻进行主讲,法务办主任步德胜主持。

张颖臻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32号文)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鲁财科教〔2020〕12号)文件为基础,从项目任务书讲起,对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业务费、间接费用、预算编制、应付未付、预计支出、包干制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述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风险,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三大原则提出了防范建议,并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场解答了结余资金管理、科研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以及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的疑问。

步德胜总结了本期讲坛的主要内容,对项目结题后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使用问题、学校科研间接经费发放办法制定等进行了补充,一是科研经费姓公不姓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科研经费。二是要从保护人才的高度认识科研经费管理及报销工作,严卡科研项目列支范围、报销流程和审批权限。三是人生道路千万条,知法守法第一条,争做科研经费法律法规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学校纪委监察机关、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以及各单位科研助理员参加了讲坛,并围绕科研经费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大家普遍反应,此次讲坛既有最新政策解读,又有实务操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