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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全省高校总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作者:      编辑:李娜      发布日期:2023-09-27 

9月26日至27日,山东省教育厅在烟台组织了全省高校总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处长翟刚学山东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文生、政策法规处处长夏贞鹏,山东工商学院党委书记郭建国、副书记张宗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全省高校法务办主任、总法律顾问及各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147人参加了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和青岛科技大学进行经验交流。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步德胜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救济”为主线,以“普法宣传、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权利救济、内部治理”为重点,一体推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法治之魂。学校法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将“法律事务办公室”更名为“法治工作办公室”,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法治部门协调、师生共同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二是坚持良法先行,夯实法治之基。学校强化规章制度顶层设计,制定校内《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按照“应建尽建、管用好用”的原则,逐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体系。具体到法治工作,学校制定了《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11个文件,基本构建了学校法治工作的“四梁八柱”。三是坚持善治为要,提升法治之效。学校制定了《关于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三个方面,开启了学校现代治理新篇章。在普法宣传方面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青科大法宝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案例100余篇,编制法治简报50期,举办法治讲坛20余期。在风险防控方面,每年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20余次,完成规范性文件、重点合同合法性审核2200余个,参与重大决策事项50余次,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凝练形成的法治工作有“章”有“法”典型经验,被中央主题教育官网宣传,相关成果被中国社会科学网转载报道。

今后,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法律业务精细化、内部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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