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宪法卫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等主题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宪法卫士”活动,引导大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参与要求
1.本次活动参与范围为全体在校学生(本专科生)。
2.活动起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
3.各学院(校区)由法治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积极参加,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在实处,确保参与率和平均分。
三、活动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了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指南等。各校区(学院)负责人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导入学生数据生成登录账号(2021年导入系统的学生可使用原账号登录),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注意先进行“学习练习”,完成后再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参与:
方式一 下载安装PC客户端
https://portalapp-10010343.file.myqcloud.com/basic/0.1.12/xuexianfaSetup.exe
方式二 电脑登录网页端(在线学习入口)
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2/learn_practice_list.html
方式三 手机扫码登录端(微信小程序)
学生个人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后,可于9月30日前在普法网网页端自行登录账号直接报名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提交符合要求的优秀演讲视频,直通全国总决赛。
四、总结表彰
省教育厅将对全省各高校学生参与率进行通报,学校将对各学院(校区)学生参与率和每位同学的成绩进行统计,评选出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附件:
1.2021年“宪法卫士”活动各学院(校区)管理员及账号信息
2.“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3.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活动联系人:李娜 电话:88959882
法治工作办公室、学生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