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说法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校园说法 >> 正文

【以案说法】开学季这些案例要牢记 电信诈骗

作者:法律事务办公室      编辑:校办      发布日期:2018-12-04 

9月1日,北京警方通报,本市高校电信诈骗案件呈相对高发态势,大学生已成为新的受骗群体之一。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类案件较为突出的主要原因是学生群体社会阅历较浅、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警方提醒在校大学生,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在不正规的网站购买商品,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等。

案例一

冒充公检法忽悠担保金

暑假期间,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小李接到一个自称是快递员的电话,对方说小李的网店由于收了钱没有发货被很多人投诉。小李告诉对方没有开网店,对方要求小李报警,并自动把电话转到“公安局”,“警官”要走了小李的身份信息,并要求小李往指定账号上汇款作为担保金,待事情查清楚后将钱退还。于是小李连续两天分两次在ATM机上,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共1万元。

警方提示

此类案件是典型的电话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诈骗分子会以涉及刑事案件即将被抓捕为由,威胁诱骗事主相信自己的权威身份,从而让事主听从他们的指挥。

如果事主真的涉及案件,一定会有民警当面与事主做笔录,不会通过电话制作电子笔录,通缉令也不会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事主“提前”通知,更加不会要求事主向所谓安全账号内汇款、交保证金。

案例二

承诺返佣金骗兼职学生

大学生小刘被人以上网“做任务”返佣金为名,骗取3万余元。另一名大学生小孙上网时,有人通过网络聊天工具问其是否愿为网店“刷信誉”,并承诺事成后返还其本金及酬金,小孙在对方指导下先后5次购买共计1万余元的商品,后发现被骗。

警方提示

此类诈骗案件的嫌疑人往往先是要求事主小额购买,并全额返还购物款和佣金,获得信任后,才会要求事主多次购买大额商品,各种网站进行“刷信誉”、“做任务”兼职宣传的大都是诈骗分子的幌子,希望广大学生不要妄图通过此种方法获利。

案例三

冒充老师让学生转账汇款

近期,大学生小张接到学校“老师”电话称让其到学校办公室找对方,小张到学校后,“老师”称现在办公室有其他领导,需要送点礼,让小张到银行帮助转账。小张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汇给指定账户3万元后,发现不对劲,便向学校领导进行反映,发现被骗。

警方提示

此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冒充领导、老师等特殊身份,事主就会降低戒心。 学生一定要使用对方在自己手机上存储的号码核实身份,如果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其他人侧面打听或者当面核实,尽量避免被骗。

 

来源:北京晨报  2016-09-02


上一条:【以案说法】泸州医学院改名再引争议 化解高校更名之争须有法可依 下一条:【以案说法】季承诉北大原物返还案

关闭


青岛科技大学法治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编:266061      联系电话:0532-88957001       电子邮箱:fzgzb@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