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校党委副书记张鸿波参加山东高校 “放管服”改革暨法治工作培训班

作者:      编辑:校办      发布日期:2020-12-11 

12月8日-9日,山东省高校“放管服”改革工作暨高校法治工作现场培训在德州学院举行。省属本科高校分管同志参加了培训。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龙成出席并讲话,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作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形势任务与目标要求”的专题报告,学校党委副书记张鸿波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戴龙成要求,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按照“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目标要求,围绕“双高”建设目标,苦练内功,敢于创新,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推动本校的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适应“五权下放”的要求,接好用好高校研发机构(学科专业)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要建设好校务服务办事大厅,实现“师生吹哨 处室报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进程,优化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学校“清单化、标准化、网络化、数据化、一体化”,做到“大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切实提升校务服务水平。三是坚持依法治校。针对学校存在的学生处分程序不规范、师生权益救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工作水平,所有高校在2021年建立总法律顾问。持续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2021年有法学院、法学系的高校都要组建大学生宪法宣讲团分团,开辟大学生思政课堂和社会实践途径。近期要搞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动,认真组织,确保“宪法小卫士”活动全覆盖,见实效。四是坚持依章程办学。通过章程修订,确保章程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学校办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今后学校自主管理、履行公共职责的基本规则,确保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梳理学校各方面的制度规定,加强统筹规划,全方位开展“废、改、立”工作,加强制度创新。五是运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要对照六个“坚决克服、纠正、改变”、十个“不得”、1个“严禁”等禁止性规定,对涉及到高校治理的综合评价做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把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一律改正过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强对高校法治工作的考核评价,研究制定我省高校法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尊法学法用法述法等情况的考核,以考核评价推进学校在法治轨道上科学健康发展。

参训人员考察了德州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学生第四食堂、七点创业谷和校史馆等现场。德州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烟台大学等六所高校围绕“放管服”改革、章程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大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等主题进行了经验交流。

上一条:学校荣获山东省第五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 下一条:学校举行2020年“宪法日”系列主题活动

关闭


青岛科技大学法治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编:266061      联系电话:0532-88957001       电子邮箱:fzgzb@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