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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娜      发布日期:2024-11-27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重点宣传内容

学院(校区)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观看教育部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直播

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议程为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等。

学院(校区)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下称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共同参与。

(二)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学院(校区)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各学院(校区)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或新媒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等平台推送展示。

各学院(校区)可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做好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本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学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将本单位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主要做法(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12月7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法治工作办公室邮箱fzgzb@qust.edu.cn。

联系人:李娜,88959882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党委(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4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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