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5〕1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特别是其中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规定,集中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让法治精神根植于每位师生的心中,进一步推动形成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的育人环境。
1.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单位以“守望成长法治护航”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班会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不同形式引导学生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追求,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学生在互动思辨中强化法治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
2.开展一次专题授课。各单位可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授课内容应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宪法法治精神浸润学生心灵。
3.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各单位可以通过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区等场所开展实地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作遴选一批线上法治教育学习资源,由青少年普法网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中开设“法治宣传教育周”专区,免费向各地各校开放,为法治宣传教育周提供资源支持。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求选用相关资源。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政治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确保全部师生参与其中。
二是力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负担。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周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鼓励形式创新。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特色,积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多种形式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可以整合相关活动,统筹实施。借助青少年普法网,充分利用好线上数字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统筹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集中开展法治教育。
各单位的特色做法、创新实践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学校法治工作办公室(邮箱:fzgzb@qust.edu.cn),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并积极向山东省教育厅推介。
党委(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