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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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娜      发布日期:2025-11-04 

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529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2025“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本次活动参与范围为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2.活动起止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起至1231日止。

3.各学院(校区)由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积极参加,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在实处。

参与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在第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指南等。各学院校区管理员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导入2025年入学的新生数据生成登录账号(2024年前导入的学生可使用原账号登录),组织学生参与学习,具体参与方式如下详见附件3):

方式一、网页版参与学习

登录网址:

https://static.qspfw.moe.gov.cn/user/#/user/login?backUrl=https%3A%2F%2Fstatic.qspfw.moe.gov.cn%2Fxf2025%2Fguidelines.html

方式二、手机小程序参与学习

使用【支付宝】 【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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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           (微信扫码)

工作要求

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力戒形式主义,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单位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法治办反馈。

联系人:李娜,电话:88956555。


附件:

1.2024“宪法卫士”活动各学院(校区)管理员账号信息

2.学院(校区)管理员操作指南

3.学生操作指南

党委(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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