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5〕29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校2025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本次活动参与范围为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2.活动起止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各学院(校区)由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积极参加,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在实处。
二、参与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了“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指南等。各学院(校区)管理员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导入2025年入学的新生数据生成登录账号(2024年前导入的学生可使用原账号登录),组织学生参与学习,具体参与方式如下(详见附件3):
方式一、网页版参与学习
登录网址:
https://static.qspfw.moe.gov.cn/user/#/user/login?backUrl=https%3A%2F%2Fstatic.qspfw.moe.gov.cn%2Fxf2025%2Fguidelines.html
方式二、手机小程序参与学习
使用【支付宝】 或 【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支付宝扫码) (微信扫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力戒形式主义,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各单位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法治办反馈。
联系人:李娜,电话:88956555。
附件:
1.2024年“宪法卫士”活动各学院(校区)管理员账号信息
2.学院(校区)管理员操作指南
3.学生操作指南
党委(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