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所辖网站实行统筹管理。整体策划、设计、运行监管由秘书科(信息科)负责,工作动态及服务窗口的内容由相应科室和学院负责对外发布及进行内容监管。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工作动态由相应负责科室和学院拟写内容上传至后台由分管副主任审批通过后对外发布;
(2)工作服务由相应科室按照工作职责提供服务,在权限范围内自行办理;
(3)对外发布内容和工作服务中的重大或特殊情况,必要时应向主任汇报,待主任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或办结。
上一条:印章预约规程 下一条:公文发文流程关键点
【关闭】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8956333 传真:0532-8895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