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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17年工作要点

作者:督查信息科      编辑:督查信息科      发布日期:2017-04-0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围绕双一流建设学校建成五有高水平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能。制定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方案,建立“分类管理、定额配置、超额收费、绩效考核、有序流转”的管理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发挥资源使用效益。

二、启动房屋资源管理与配置改革。建设房屋管理系统,出台《青岛科技大学公有房屋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科研用房绩效标准》方案,适时启动试点。

三、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使用管理。完成大型仪器管理和共享网络平台的二期建设,对接学校数字化平台,修订完善相关文件,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各类物资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流程,高效完成学校采购计划。需要学校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及时在校园网公示公告,确保各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五、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规范高效做好CCE大楼实验室建设与改造,规范废弃物储存、处置,完成集装箱式实验室废弃物中转柜建设,并投入使用。

六、做好进口设备的报批、免税、通关、商检等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国产仪器设备的退税工作,努力为学校节省资金,提高收益。

七、加强各类固定资产建帐和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登记、报废处置、盘点工作。详细登记学校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对资产进行年度盘点。

八、完成学校年度资产报表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向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上报我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登记我校国有资产,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九、完成山东化工研究院资产清查、盘点、入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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