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为评估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开展成效,扎实推进今后一个阶段工作任务,更好支撑学校“双一流”和“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推进情况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
机关各部门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自查,由任务牵头部门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cxxk@qust.edu.cn,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信息科(崂山校区综合办公楼5004室),联系人:卢一宾,电话88956555。
学院、学部、校区等单位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结合《校院管理体制改革目标责任书》(2017-2020)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着重从工作落实情况、制度举措(特色做法)、主要成效(标志性成果)、努力方向、附件等方面进行总结,附件部分要详细列举各类成果(如平台建设、获奖、项目、论文、出版物等情况)。于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iutong@qust.edu.cn,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双签)后报送发展规划处(崂山校区综合办公楼3019室),联系人:刘通,电话88958960。
各单位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青科大党字〔2016〕50号) 中所列的各项规划任务要求做好自查,同时可把《青岛科技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青科大党字〔2016〕51号)的九个专项工作组所明确的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推进的重要支撑材料。相关数据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2.集中汇报
学校召开“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推进情况中期检查汇报会,选取《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解表》中的部分牵头部门进行汇报。汇报时间初定为2019年1月中旬,具体汇报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汇报形式:根据各牵头部门提报的自查材料和任务完成情况,确定10个左右汇报单位,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控制7分钟以内。参与汇报的单位于2019年1月7日前,将ppt汇报稿发送至邮箱dcxxk@qust.edu.cn。
汇报内容:汇报单位就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50项任务,结合时间节点,重点汇报每一项任务的落实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效(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和推进举措等,也可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中明确的39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补充汇报。
3.整改落实
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汇报情况,综合考量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形成《青岛科技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报告》,由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督查简报》予以发布。
各单位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着眼过去“前半程”工作任务落实中的问题,又着眼未来“后半程”工作任务推进中的目标,系统分析、科学制定本单位牵头任务的整改推进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整改、狠抓工作落实。
二、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推进情况中期检查,是对过去一个时期工作的全面检阅和考察,也是对未来一个时期工作的再部署、再推动,是学校加快“双一流”和“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做好工作。
2.聚焦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高度聚焦、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总结梳理牵头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注重用事实、数据、标志性成果说话,避免穿鞋戴帽、形式主义。暂不需要提交各类支撑材料,但所各单位提交和汇报的数据务必详实准确、有据可查。
3.把握进度,突出质量。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突出“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指标的内涵和质量,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不回避并制定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工作做好总计升华,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再研究再深化再抓实,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部署,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