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科技大学“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师生员工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升旗仪式暨“宪法晨读”活动
1.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7:15
2.活动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前
3.参加人员:校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团委主要负责人,相关学院师生代表。
4.活动安排:(1)7:15-7:20 升旗仪式;
(2)7:20-7:25 宪法晨读;
(3)7:25-7:30 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7:30-7:35 领导讲话。
5.牵头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观看教育部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直播
1.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9:30
2.参加人员:在校学生
3.活动安排: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跟读。
4.牵头单位:各学院(校区)
(三)举办“一元一法条”活动
1.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10:00
2.活动地点:崂山校区南苑餐厅门口
3.参加人员:在校学生
4.活动安排:法学院面向师生发起“一元一法条”慈善义卖活动,以法之名传递爱与希望,所筹善款用于希望小屋的建设。
5.牵头单位:法学院
(四)参与驻青六高校宪法日征文比赛
1.活动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2.参加人员:在校学生
3.活动安排:各学院(校区)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驻青六所高校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征文比赛。
4.牵头单位:各学院(校区)
(五)组织“实地情景教学,践悟宪法真谛”活动
1.活动时间:12月1日下午14:00
2.活动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3.参加人员:法学院学生代表
4.活动安排:法学院组织学生代表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进行情景式教学和实践研讨。
5.牵头单位:法学院
(六)开展“微普法”法律服务团走进市北区普法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12月1日
2.活动地点:市北区大鲍岛文化休闲街区(广兴里)
3.参加人员:法学院领导、专家学者及研究生代表。
4.活动安排:
(1)法治主题诗朗诵;
(2)参观青岛市法治文化建设图片展、普法大集;
(3)参观广兴里历史街区、法治文化宣传服务车、普法一条街等;
(4)参加普法宣传快闪活动。
5.牵头单位:法学院
(七)参与第19届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11月10日--11月30日
2.参加人员:在校学生
3.活动安排: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注册参与普法大赛(活动链接:http://qy.12355.org.cn/pufa2023/),分别参加知识挑战、学法课堂、视频征集等不同专题版块。
4.牵头单位:校团委、各学院(校区)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同时,鼓励创新创优,推动宪法学习活动全覆盖、见实效。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将本单位参与教育部“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7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法治工作办公室邮箱fzgzb@qust.edu.cn。
联系人:李娜,88959882。
党委(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