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工作,规范法律顾问管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法发〔2021〕2 号)、《青岛科技大学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青科大党字〔2021〕7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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